Terms and Conditions
本條款適用於接受由成豐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及成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兩公司簡稱「本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的任何人士(「客戶」)。
若本條款與個別交易 / 服務的條文或規則有任何抵觸,該等條文或規則將就相關交易 / 服務而言凌駕於本條款。
本公司提供的車輛或機械或設備或服務,除特別註名的型號或種類,以下稱「產品」。
第1部分適用於所有服務
第2部分適用於水利/水車服務
第3部分適用於水缸服務
第4部分適用於升降車服務
第5部分適用於升降台/蜘蛛式升降台服務
第6部分適用於流動化妝車服務
第7部分適用於流動發電車服務
第8部分適用於吊機車/RB服務
第9部分適用於維修服務
第10部分適用於出租機械維修服務
第1部分:一般條文
1.1 本公司將按照實際用量及事項指定單位收費。
1.2 服務收費是按照本公司所訂立收費標準、服務單位的地區及工程/機械類別而釐訂。
1.3 請提前預約租賃服務,本公司將按當天產品供應及交通狀況提供服務。
1.4 客戶於作實報價單/下訂單前,有責任細閱/參看本公司網頁,了解所需之個別產品之相關資料(包括跨度表等) 是合符客方的需要及要求。
1.5 如預約租賃/買賣產品,本公司或將收取訂金以作預留費用。取消或更改時間,本公司保留没收訂金或收取手續費之權利。
1.6 任何緊急訂單或將收取"e-call"費用,詳情請致電查詢。
1.7 客戶須協助了解目的地之地理狀況,停泊條件及交通條例。如引起任何罰款、告票或相關工作所引起之額外費用(如禁區範圍的任何許可證),
亦需由客戶安排及支付。
1.8 客戶負責安排工作地現場車輛途經及停泊地點之全部相關維護 (包括地面/週邊範圍等等)。
1.9 若工作地現場環境有存在危險或判斷不適宜駛近/工作或進入或停留,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服務及離場。報價之全數費用也需由客戶支付。
1.10 若工地現場路面環境有存在危險/不平坦/不尋常凹陷而導致產品損毀/割呔,或引致道路/地面有所損毀,相關費用需要由客戶支付及本公司會保留追究法律權利。
1.11 客戶需自行確定所租賃之產品能有足夠通過之長闊高度到達至車邊落貨地點。若因此而未能完成工作,報價之全數費用也需由客戶支付。
1.12 客戶不得直接聯絡本公司服務員提出額外工作要求,而本公司之服務員亦不得提出額外之要求。如有需要,請聯絡本公司,本公司定盡力安排。
1.13 公眾假期/非工作時間或需另加附加費,價目將以各產品收費為實,本公司會另行報價給客戶考慮。請致電查詢。
1.14 本公司衹負責出租產品,本公司不承擔客戶的任何保險責任。客戶需要為其工作項目(包括涉及本公司工作範圍)、其僱員、起卸物件的所有責任及提供貨物保險、公眾責任保險及第三者責任等之保險。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或其僱員不負責或承擔任何保險/法律責任,不論在合約(包括故意違約)、訴訟(包括疏忽)還是其他方面,任何因使用本服務而引致的直接、間接、或特別之任何損失或毀壞。
1.15 客戶需給予產品適當的存放位罝,保管/保安負責及潔淨 (若適用),如引起任何損失,本公司會保留追究法律權利。
1.16 客戶需自行安排/提供其工作/使用者的一切個人安全/保護之相關裝置/裝備,以符合香港政府法例之最新要求。
1.17 產品工作數據可於本公司網站或向本公司致電查詢。有關機械資料只供參考,並需配合實際工作環境,機械跨度表,起重量表以及操作員之實際操作情况為準。
1.18 客戶不應自行安裝/改裝或拆卸使用本公司租賃之產品,本公司將不負責任何責任及有權收取合理維修費用。
1.19 如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所有已預約之服務將會暫緩,我們將會聯絡客戶更改送貨時間。
1.20 颱風訊號及暴雨警告除下後的安排: 本公司按照當天實際車輛及交通狀況提供服務。
1.21 在惡劣天氣下,本公司盡量與各客戶保持聯絡,並按照香港天文台發出的指引作出適時安排。
1.22 客戶報價單簽署後取消,本公司將會收取50%為行政費。當日臨時取消,將會收取100%為行政費。
1.23 客戶如欲取消或更改訂單內容,須於指定時間內通知,並由相關職員確定回覆作實, 否則本公司將收取額外之行政費用。
1.24 客戶若在未蓋章及簽回此報價單的情況下,而直接作實 (包括口頭/訊息/文件等)及/或直接支付了相關租賃服務之費用給本公司用作安排提供租賃服務時,均會被視作 貴客戶是已完全清楚明白及接受本公司的服務條款及細則所列之全部細節內容。
1.25 客戶如末能如期繳付租金或按金,本公司有權終止提供出租產品。貨款未繳清或未過戶前,貨物之擁有權仍屬於本公司。
1.26 產品送達後,客戶應即時檢驗查收,避免爭拗。已完成簽收交付之訂單,恕不退款。
1.27 倘若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於火災、不幸事故、意外、天災、自然災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政府機構的任何法律、命令、
文告、條例、要求或規定、罷工、勞資糾紛、勞工短缺或技術工人短缺、貨品或原材料短缺、運輸延誤或賣方在合理範圍內無法控制的原因(無論
是否與前述者相似),致使賣方無法履行其的責任、保證及條款,本公司可在受影響的範圍內豁免及無需履行該等責任、保證及條款。
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採取 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
1.28 所有訂單須視乎產品的實際供應情況再作最後確認。倘若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並會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有關退款安排。
1.29 條款和條件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管轄,本公司和客戶同意服從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權。
1.30 條款和條件之英文譯本僅供參考,如英文譯本文義與中文原本有異時,應以中文原本為準30
1.31 本公司保留不時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1.32 本服務條款為本公司服務的基礎及合約條款,客戶於接受本公司服務後,即表示同意該等條款。
1.33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第2部分:水利/水車服務
2.1 運輸水車輸送水源工作時,司機操作員需在駕駛室內控制水源,客戶需自行安排員工入水缸/水馬/控作水喉及其他工作
(例如接駁注水點配件工序,開喉及收喉等)。
2.2 每輛水車附出水1套連水喉20米。(附加設備: 水喉,龍頭分义,特別花灑頭, 三义, 出水位,供應及收費請參考報價單或致電查詢)
特別水喉零件配件需要另行報價。客戶請自行確定及安排相關合適相配之配件。
2.3 本公司衹負責運輸水車及水缸只可運載清潔淡水,但不包括鹹水/環保水/污水或循環水,本公司保留最終入水決定權。
如引起任何損失,本公司會保留追究法律權利。
2.4 水車及水喉所經過之地方難免有水滲出, 請客戶妥善處理及保管附近所有物品及電器,以免做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3部分:水缸服務
3.1 水缸只可運載清潔淡水,但不包括鹹水/環保水/污水或循環水,本公司保留最終入水決定權。
3.2 特別水喉零件配件需要另行報價。客戶請自行確定及安排相關合適相配之配件
(由本公司水車出水位及或輸水喉前端之出水喉位/咀位接駁至客戶需要注水之軟硬喉管/水缸/器皿等)。
3.3 本公司吊運水缸是在車邊落貨,請客戶預早選定合適位置,放定後請不要自行搬動,不論在什麼情況之損壞/損毀,需由客戶負責及支付。
3.4 吊運水缸時,缸內不能存放任何物品。
3.5 請提供足夠及平坦實地放置水缸。並妥善保管。
3.6 水缸及水喉所經過之地方難免有水滲出, 請客戶妥善處理及保管附近所有物品及電器,以免做成不必要的損失。
3.7 本公司水缸之落貨點與收回水缸之地點必須是相同。
3.8 客戶在使用水缸之前必須先自行清洗及在本公司收回水缸前將水缸內的水排乾。
3.9 水車服務期間: 1) 如遇上惡劣天氣/颱風訊號懸掛紅色/黑色暴雨警告/ 3號颱風訊號時,客戶需要提供水車停泊的地方/位置必須有上蓋覆蓋確保車輛及各工作人員的安全。2) 當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預警發出後,本公司將暫停水車服務及離開現場。
第4部分:升降車服務
4.1 每次出車工作點只限兩個同區域地點,跨區/額外一個工作點,每點以過時附加費一小時單位計算。
4.2 本公司衹負責出租升降車, 如引起任何損失或傷害,本公司或其僱員在任何情况下不會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3 訊號員需由客戶提供。
4.4 租機已包括表格一,四及五。
4.5 升降車之工作斗祇可用作承載客戶批准之合資格人員進內作工作用途,不可用作其他任何之負重存放/運送 (例如貨物/物料等等),以求高度保障工作安全,免生危險/意外。
4.6 有關吊運/機械操作,將根據載重吊運安全圖表及操作員指引作業,操作員有權因安全理由停止運作機械。
4.7 客戶需提供一個安全及擁有足夠的空間讓吊機/機械運作,在天氣惡劣的環境下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本公司的操作員有權因安全理由停止操作機械。
第5部分:升降台/蜘蛛式升降台服務
5.1 所租之升降台均須付不過戶按金支票,金額請見報價單。
5.2 本公司衹負責出租蜘蛛式升降台及吊機車, 如引起任何損失或傷害,本公司或其僱員在任何情况下不會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3 租機已包括表格四及五。客戶請跟據勞工處安全指引工作,並作起重機械的每週一次檢查,填寫表格一。
5.4 租賃較剪式升降台時,本公司於機械交收時安排免費安全訓練課程一次。如需提供額外安全訓練課程於指定地點,訓練費需另行報價 。
5.5 租賃蜘蛛式升降台,必須僱用本公司之操作員操作機械並由本公司吊運到工作地點。
5.6 訊號員需由客戶提供。
5.7 租賃期間, 機械將或需存放於上述工作地點(室内), 否則運費另計。
5.8 租用機械如需續租而不足所租賃時單位,將按租賃時單位比例計算。
5.9 客戶若需要提早/按期收回機械(若適用),須提早三個工作天通知本公司以作安排。
5.10 租賃的機械是車邊落貨,其經過的全部路面/地面所需要之一切相關維護/保護工作(包括地面鋪板/膠墊等等)均由客戶自行提供及安排。
5.11 升降台之工作斗祇可用作承載客戶批准之合資格人員進內作工作用途,不可用作其他任何之負重存放/運送 (例如貨物/物料等等),以求高度保障工作安全,免生危險/意外。
5.12 客戶須確保所租賃之機械均由已培訓及其已授權人士操作。
第6部分:流動化妝車服務
6.1 每次出車工作點只限兩個同區域地點,跨區/額外一個工作點,每點以過時附加費一小時單位計算。
6.2 本公司衹負責出租流動化妝車, 請客戶妥善保管財物,如引起任何損失或傷害,本公司或其僱員在任何情况下不會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3 如需額外加添清水及回收污水,金額另議。
6.4 由於工作地點較為偏遠/偏僻或車長未可中途離開工作崗位,車長膳食會由客戶提供/安排。
第7部分:流動發電車服務
7.1 每次出車工作點只限兩個同區域地點,跨區/額外一個工作點,每點以過時附加費一小時單位計算。
7.2 本公司衹負責出租流動發電車, 如引起任何損失或傷害,本公司或其僱員在任何情况下不會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3 每輛供電車可提供120,000W,三相220A電, 3個63A插頭, 並附1套63A三相電制箱連63A電線 (15米),附加設備供應及收費請參考報價單或致電查詢。請客戶需自行計算所需用電量,及其電器能負荷的電壓。
7.4 由於工作地點較為偏遠/偏僻或車長未可中途離開工作崗位,車長膳食會由客戶提供/安排。
第8部分:吊機車/RB服務
8.1 以上價格已包括一名持牌吊機操作員,但不包括吊索工具。如有需要請與本公司聯絡。
8.2 工作地點只作單點對點至客戶指派地點服務。 如需在額外地點服務; 請與本公司聯絡。
8.3 租機已包括表格一,四及五。
8.4 訊號員需由客戶提供。
8.5 有關吊運/機械操作,將根據載重吊運安全圖表及操作員指引作業,操作員有權因安全理由停止運作機械。
8.6 客戶需提供一個安全及擁有足夠的空間讓吊機/機械運作,在天氣惡劣的環境下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本公司的吊機操作員有權因安全理由停止操作機械。
第9部分:維修服務
9.1 本公司會安排電話報價,如有需要會另行安排上門檢查及報價。上門檢查及報價費用可在日後的工程費用中扣除。如該工程並非由本公司進行,
恕不退款。
9.2 檢查過程中,有機會未能發現所有潛在問題,如維修過程中,衍生其他需修整之項目,本公司將視為另一項工程而另作報價。
9.3 如維修過程中,可能因工程物料無法在市場搜購,服務員會以近似之代用品取代。零件或配件報價會因應市場價格調整。
9.4 如客戶於約定之服務日期爽約或取消服務,本公司向客戶收取之訂金將不會退還。
9.5 如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所有已預約之服務將會取消,而該工程亦需要重新約定。
9.6 買方收貨後,有關貨物的一切風險由買方負責。
第10部分:出租機械維修服務
10.1 任何緊急維修服務將由本公司的維修技術員在接獲通知後盡快處理。若因客戶疏忽而引致機械損壞,維修/換車之時間需包括在工作時間内,
所有零件,維修費及運費亦需由客戶承擔。若屬本身機械問題,於工作時間內須維修,請致電本公司查詢,以便作出最適當安排。
本公司不會因機械損壞而引致工程延誤所產生責任費用付責。
第11部分:私隱聲明
11.1 本公司向客戶收集以下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姓名、地址、付款資料,電子郵件,和電話號碼等。而以上所收集的資料只用作提供服務及運輸安排。
11.2 除了客戶的訂單處理,運輸,會計帳目和客戶服務外,公司並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客戶的人資料。
11.3 當客戶瀏覽本公司的網站時,本公司將會收到客戶之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 Address),以便我們了解客戶的瀏覽器和操作系統。
第12部分:備註
12.1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2792 2176/ 電郵至 info@hkshingfung.com。